校内各单位:
为规范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现进一步明确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费执行的标准及报账流程, 特此通知如下。
一、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费标准
二、报账相关流程
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,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(包括校外人员劳务报酬) 必须完善个人信息,姓名和证件号码必须正确才能申报成功。 因此各经办人在申报校外人员劳务时需先在财务处“综合服务平台-劳务申报系统” 里完成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后,方可进行校外人员劳务报酬发放及个税申报。
为方便大家申报校外人员劳务报酬, 请按照《发放校外人员劳务报酬网上预约流程图》的指引进行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及发放。
广东药科大学财务处
2022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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