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属各公办学校:
经省教育厅党组会审议同意,继续延用《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》(粤教财〔2021〕3号)。执行中遇有问题,请径向我厅基建财务处(助学办)反馈。
附件: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》的通知
广东省教育厅
2025年4月10日